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国民健康的政策、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区政府规章草案和地方标准。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 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指导协调全区卫生健康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全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等党的建设工作。建立公立医院党建目标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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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信息和公开、安全保密、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核、提案建议回复等工作。
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委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援疆、援外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指导委属单位人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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