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
2、拟定并指导实施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开展旅游业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点旅游产品的开发。
3、培育和完善全市旅游市场,研究拟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旅游工作。
4、负责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引导全市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旅游信息网建设。
5、贯彻执行国家、省各类旅游景区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服务标准;负责经营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公司)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各县市区内国内旅行社的审批工作;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指导旅游度假区和其他重点旅游建设项目的实施。
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出国旅游和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旅游及边境旅游政策;负责外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在我市开设旅游机构的审批、申报;组织、开展全市旅游对外合作与交流。
7、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8、监督实施国家、省有关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指导和组织旅游教育培训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负责研究和推进全市旅游综合改革,协调推进部门合作;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安全、保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全市旅游行业法制建设的指导与监督;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信访、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委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委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产业促进科
负责推进旅游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研究全市旅游经济运行重大问题;统筹全市旅游产品开发,优化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协调推进旅游新业态发展;发展旅游购物与旅游演艺,引导支持开发旅游商品和发展旅游装备制造业;指导旅游投融资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基金等资本投资旅游业,推进旅游产业资本化运作;培育旅游市场主体;负责推进全市乡村旅游工作;协调推进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引导城乡居民休闲度假;承担旅游对口支援工作和旅游扶贫工作。
(三)规划发展科
组织制定全市旅游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统筹协调各类资源的旅游开发、利用与保护;协调参与具有综合功能的重大旅游项目的策划和审核工作;推进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指导全域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旅游度假区相关管理工作;指导旅游景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红色旅游工作;组织制定实施全市旅游业产业政策。
(四)市场开发科
负责拟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济宁旅游整体形象及文化济宁旅游品牌体系建设;负责重点旅游产品的市场营销;推进区域旅游合作;推进国际及港澳台地区旅游交流与合作,开拓旅游市场;协调推动旅游包机及国内、国际航线相关业务;组织协调重大旅游节庆活动;承担旅游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
(五)监督管理科
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优化卫生、安全、秩序、生态、交通等旅游环境,研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全市旅游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旅游法规、政策的宣传与咨询工作;推进旅游联合执法,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受理与处理旅游者投诉;负责旅行社、导游管理与改革工作;负责旅游标准拟定和标准化实施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诚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文明旅游工作;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和维稳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对旅行社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六)许可服务科
牵头推进委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委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国内旅行社、国际旅行社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的设计、优化,拟订服务窗口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宣传、咨询和解答;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调整公共服务事项内容;负责组织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协调建立旅游大数据;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考核、数据分析及行业信息发布。
(七)机关党建科(人事科)
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旅游行业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旅游行业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委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济宁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职能:贯彻落实旅游业公共服务发展政策法规、规划标准,开展本市旅游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智慧旅游建设,承担“12301”旅游热线服务工作;承办全市旅游信息化的建设工作;指导旅游业电子商务,开展旅游网络宣传;负责旅游商品研发和管理,引导旅游商品品牌建设;承担旅游商品整体规划、行业规范、管理、对外宣传及信息交流工作;贯彻落实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组织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旅游行业培训;承办旅行社导游人员资格、等级考试和年审工作;承办旅游行业系统的其他人员继续教育及专题培训工作;承担济宁旅游惠民一卡通发行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咨询服务科
贯彻落实旅游业公共服务发展政策法规、规划标准,开展本市旅游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咨询服务工作职能,承担“12301”旅游热线服务工作;负责营销推广旅游产品和精品线路;承担济宁旅游惠民一卡通发行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信息数据科
承办全市旅游信息化的建设工作;指导旅游业电子商务,开展旅游网络宣传;承担智慧旅游建设,负责旅游数据统计分析;负责旅游信息交流合作,负责指导旅游行业开展信息化工作。
(三)商品开发科
负责旅游商品研发和管理,引导旅游商品品牌建设;承担旅游商品整体规划、行业规范、管理、对外宣传及信息交流工作;负责指导旅游商品知识产权保护、促进行业自律。
(四)行业培训科
贯彻落实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组织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旅游行业培训;承办旅行社导游人员资格、等级考试和年审工作;承办旅游行业系统的其他人员继续教育及专题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