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落实国家、省大数据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牵头实施大数据战略,拟订全市大数据发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推进“数字聊城”“智慧聊城”建设。
(二)负责统筹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全市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管理职责。牵头推进政务领域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市大数据中心、市电子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等统一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协调、管理。指导其他领域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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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转变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加快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推进“数字聊城”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利用,着力解决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问题,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提升民生公共服务水平。主动适应信息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培植壮大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助力全市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发展。
职责分工
1、与市委网信办(市网信办)在信息化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
市委网信办(市网信办)负责指导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全市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和重大措施,指导、检查、推动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和有关部门信息化工作,协调解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信息安全整体工作。市大数据局负责规划指导全市大数据工作,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促进政用、民用、商用大数据融合发展,负责全市大数据安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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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督 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 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 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 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 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退休人员的 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大数据、新型智慧城市相关人才队伍建 设、教育培训和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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