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指导全区公安工作。
(二)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和有关信息,综合分析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三)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察,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社团、黑社会组织等的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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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荣誉
2019年11月,周口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0年10月,被授予“河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2020年12月15日,被确定为“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2021年6月,周口市公安局机关党委被中共河南省委授予“河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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