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一)认真学习和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以及区委的指示、决定;办好区委党校抓好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安排中心组学习。
(二)负责指导全区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
(三)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建立理论学习、新闻报道奖励制度制定全区宣传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实施对全区宣传干部和领导骨干培训推动本区理论工作和新闻报道工作开展。
(四)负责全区城乡社会宣传和对外宣传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五)负责规划、部署和组织指导全区思想政治活动;协助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基地建设。
(六)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七)负责区内社会科学学术团体之间、社会科学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之间、社会科学界与自然科学界之间的联系和协作;开展区内的社会科学学术交流;管理、指导和协调所属社会科学学术团体的工作。
(八)负责对各团体会员开展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对团体会员进行业务指导。积极加强文艺界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积极发展文化产业发展繁荣本区文化艺术事业不断提高文艺工作者的素质及文艺创作的水平为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作出贡献。
(九)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