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省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负责全省监察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五)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成员
书记:刘海泉;
副书记:刘大群、汤春和、唐汝平、桂青;
常务委员会委员:刘海泉、刘大群、汤春和、唐汝平、桂青、华克思、王岚(女)、王军、郑斌;
委员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王军、王岚(女)、王珏(回族)、王国雨、王章来、方晓利、华克思、刘浏(女)、刘大群、刘立兵、刘海泉、汤春和、孙军、苏健勇、李文、李军、李晓清、李朝晖、吴鹏(女)、吴劲松、何毅、张勇、张翔(女)、张黎(女)、张启明、张国安、张耀恒、陈红(女)、陈英(女)、陈新、邵晓晖、罗建华、金维加、周新发、郑斌、项中胜、查文彪、洪建春、耿延强、桂青、夏瑜保、顾文(女)、唐汝平、黄干、黄杏、黄慧平、章绍伟、董桂文、戴卫义、魏常年。
内设机构
内设职能部门
内设职能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派驻(出)机构。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政策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组织协调办公室)、第一至第十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室、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
此外,设有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信息中心2家直属事业单位。派驻(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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