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办公地址先暂设在铁佛东街中共长沙市北区区委内,不久搬迁至大王家巷办公。1957年3月又搬迁至长沙市公安局北区分局戥子桥派出所内办公。1959年9月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决定,更名为“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北区分院”,1959年10月中共长沙市委决定撤销“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北区分院”,原全部人员和工作均收归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统管。至1960年检察工作实际上与公安、法院一起联合办公,即“下去一把抓,回来再分家”。“文革”期间,长沙市检察系统被彻底取消,人员下放农村劳动,后公安局恢复后,才在公安局预审机构内设置专人负责批捕工作。1979年9月16日根据中共中央(79)4号文件和长沙市委文件开始重新筹备工作,1979年10月重新组建,1979年11月1日正式开始办公,全称“长沙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地点设蔡锷北路393号中共北区区委内。1980年11月更名为“长沙市北区人民检察院”。1988年12月迁至伍家岭浏家冲附4号伍家岭街道办事处内办公(系租用)。后因区划调整,于1996年7月30日更名为“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2005年1月18日,搬迁至长沙市开福区金马路新建的办公大楼办公至今。
现任领导
杨赞 现任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主持全院工作。
廖耀群 现任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分管第二检察部。
曾广军 现任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分管办公室、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
简绍恒 现任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第一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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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开展检察信息、检察宣传工作,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负责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综合事务保障、检察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联络工作。
2、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和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警务事项和警用装备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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