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一)负责与粤、港、澳有关方面的联络沟通。协助做好涉及广西与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合作机制的日常对接沟通工作,为我区有关部门及市县与大湾区合作服务;
(二)负责自治区领导赴粤、港、澳开展政务活动的协调联络与保障服务工作;
(三)协助做好我区与粤、港、澳重大、重点合作项目对接工作,为我区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招商引资等经贸合作服务;
(四)协助有关部门加强与粤、港、澳人才交流合作,协助做好从大湾区引进“高精尖缺”人才等工作;
(五)负责对粤、港、澳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等方面工作信息进行收集研判,提出意见建议,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做好广西在大湾区的宣传、推介工作;
(六)负责做好粤、港、澳对广西帮扶协作的联系协调工作;
(七)负责与中直部门及其他省(区、市)政府驻大湾区机构的联络沟通;
(八)负责指导协调各设区的市及区直各部门驻大湾区办事机构有关工作,协助开展重大活动;
(九)指导协调在粤、港、澳的广西商会、协会工作;
(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广西在粤创业务工人员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提供法律援助、维权服务;
(十一)广西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政策研究、智力支持、信息收集、报送、项目落地跟踪服务、人才交流合作服务以及宣传推介活动等有关事务性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广西在粤创业务工人员有关服务工作,提供法律援助、维权服务;
(十三)组织开展关爱创业务工人员留守儿童及家庭成员等有关活动。
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政府驻广州办2022年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自治区政府驻广州办机关本级。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自治区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编办发〔2019〕198号),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设置内设机构 5 个,包括:综合处(机关党委)、合作交流处、协调保障处、深港联络处、珠澳联络处。
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设立自治区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146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综合服务中心”)设置内设机构 4 个,包括:综合部、信息部、项目部、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