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依法独立开展业务,构建医药企业与政府和社会各界沟通的桥梁,反映医药企业呼声,为会员和企业服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推进全省医药行业发展进步,为全省经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医药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恪守职业道德和诚信,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促进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作用,积极组织服务企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制定团体标准、维护会员权益、调解贸易纠纷等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社会救助、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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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设机构和职能
协会秘书处下设综合管理部、会员发展部和培训咨询部,并配备了具有一定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专业管理人才,为开展协会工作创造了一定的条件。
十多年来,协会以“为政府建言献策,为企业排忧解难”为宗旨,在反映企业诉求、创建企业品牌、组织企业培训、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争取政府部门对医药企业的优惠政策、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湖北省医药行业协会2012年和2017年均被评为全省4a级协会。协会还将继续加强学习、提高政策和业务水平,了解和掌握国家宏观走向、国际国内医药发展动态,秉承“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的思想”构建医药企业与政府和社会各界沟通的桥梁,反映医药企业呼声,为会员和企业服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推进全省医药行业发展进步,为全省经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