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宣传、保密信访、安全、计生、接待、办公用品管理、印章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应急管理、对外联络、政务公开 政务调研、督查督办、绩效管理、行政效能、小车管理等工作;拟订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起草综合文字材料;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和干部培训工作;承办全市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管理全市体育涉外 涉港、澳、台地区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的组织及思想、作风建设工作;承担体育文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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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研究拟订全市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编制、实施体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
(三)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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