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 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拟定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
(二) 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更多「机构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安全、内保等工作。负责机关调研综合性文字工作。负责机关文明创建、生育服务、双拥创建等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市直林业系统机关效能建设、负责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部门效能考评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提供有关林业行政审批的咨询服务,受理和办理申请人投诉。
…更多「内设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