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组织落实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各项政策和措施。
(二)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气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三)依法开展本行政区域的气象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执法和气象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雷电灾害防御、升放气球安全监管及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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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
党组成员、局长:杨召绪
主持全面工作。主管人事人才和地方气象事业发展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马艺
协助主要领导分管气象观测、预报预测、气象服务(含专业气象服务)、气象科技、气象学会、信息网络、装备保障、应急管理、大明山生态气象监测服务、现代化、计划财务、工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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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文秘、机要、宣传、档案、信访、应急安全、外事、接待、后勤服务,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计划、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催办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主要负责干部的考核、任免以及纪检、党务、精神文明建设、职工在职教育管理等。
(三)业务科,主要负责全市气象部门的基础业务、通讯网络及设备、业务现代化建设、科研等组织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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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状况
南宁市气象局成立于1993年8月,1993年8月到2003年6月期间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台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运行方式,是受自治区气象局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科技型、基础性公益事业单位,是南宁市气象行政主管机构,2003年7月,为适应地方行政区划调整,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和社会发展服务,经中国气象局和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新的南宁市气象局。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区域、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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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荣誉
2020年11月,被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
2021年1月,中国气象局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
2020年12月,争创模范机关示范单位
2022年3月,入选2021-2025年第一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2022年3月,2021年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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