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调整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依法治区办)设在区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区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相关工作,接受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统筹协调。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工作部署督查及实施。
(二)承办由区政府批准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承担区政府重大决定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和区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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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勤指挥中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指导、监督全系统指挥中心的规范运行。指导、协调全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本系统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全系统的服装和警车等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拟订本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规章制度。指导、协调本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管理等工作,承担科技和信息化技术创新、推广应用等工作。承担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保密、档案、接待、信访、综治等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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