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贯彻上级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具体实施意见;提出教育工作指导性意见。
(二)负责对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编制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民族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事业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管理,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审定中小学区级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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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普洱市思茅区教育局设7个内设机构(股所级)。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统计、政务公开、督办、保密、信访、保卫、接待及车辆、办公用品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促检查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工作;协助做好机关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教育新闻发布和宣传工作;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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