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监督实施国家统计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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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统计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人事、财务、文秘、信息、保密等工作;协助管理县以上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监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承担全市统计系统的审计工作。承办协助地方管理县区统计局正、副局长的有关工作。
(二)法制教育和统计设计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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