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把握正确的舆论和创作导向;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地方性管理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二)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行政审核、审批、行政复议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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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市文广新局(市版权局)内设7个机构。
(一)办公室(文化产业科)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保卫、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信访、督查、宣传、信息综合、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统筹协调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政策的重要调研;管理行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础文化设施建设;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及对下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审计;负责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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