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统一规范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外国人来华工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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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负责党组研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重大会议组织、文稿起草、文电处理、公文审核、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接待工作;负责新闻、信息、宣传、信访工作;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工作;牵头组织全区人社系统综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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