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市有关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财政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本区重大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源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与各镇街、园区财政分配政策,执行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源政策。
2、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支出标准、定额,负责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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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1)行政办公室(资产管理科):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组织,起草修订全局性重要报告文件;负责财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负责网站管理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通讯、督查、调研、信访、保密、档案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维护、各种耗材的购买和保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安全生产、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和各项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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