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调整
(一)统一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对外不再加挂嘉峪关市外国专家局牌子。
(二)划出的职责
1·将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职责划给市委组织部。
2·将拟定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福利和离退休等政策职责划给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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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调整
(一)撤销的机构
撤销军转干部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引进外国智力办公室、公务员管理科。
(二)调整职能的机构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社会保险科、专业技术人员和职称管理科、仲裁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三)成立的机构
政策法规科、规划和基金监督科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专业技术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市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牵头拟订符合我市实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实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加强对全市劳务输转工作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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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全局党务、政务、业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调研和督促检查;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信息综合、秘书事务、干部职工档案管理、信息宣传、新闻发布、接待联络等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财务、退休干部职工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的安全保卫、环境卫生、政府采购、总务后勤等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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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一)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增设工伤保险科,共有内设科室4个。
1·企业养老保险科
贯彻国家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草拟全市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费用、社会统筹、费率调整和个人帐户管理政策;拟订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待遇项目、给付标准和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拟定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政策、规定;拟订基本养老保险金正常调整方案;拟订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的发展规划。养老保险基金的核定、收缴,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拨付;按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手续;每年一次为参保人员打印《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结算单》;为符合接续工龄的参保职工补缴养老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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