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调整
(一)将原区人事局、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增加承担市外国专家局下放的外国专家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工作职责。
(四)取消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的职责。
…更多「职责调整」介绍请查阅全文…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完善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制度,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推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更多「主要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加挂督查室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系、综合协调工作;牵头负责政务信息及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局系统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局属单位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局系统表彰奖励工作;组织指导局系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挂职包村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咨询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调研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文稿起草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新闻宣传、信息和部门史志的编写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局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更多「内设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